提示!
请输入内容!
确认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来源:安徽价格信息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2年第29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10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928日        


扫描二维码以在移动设备上查看

主办单位: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局

版权所有:皖ICP备1000894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