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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315号令,公布《安徽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3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跟踪价格走势,研判价格趋势,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及时启动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有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价格管理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总结提炼近年来我省成功实践的基础上,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安徽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全文共二十条,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实施主体、基本原则、内容方式、工作程序、各级职责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这将对规范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提高价格监测分析预测能力,保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价格调控和保供稳价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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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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