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安徽价格信息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6日
皖发改价费函〔2025〕154号
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规范相关专业技术考试收费行为,降低职业准入成本,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我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时,向参考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
理论考试按原实际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下调为每人次10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不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
二、本文核定的收费标准已包括实际操作考试消耗的材料费和发证等费用。收费时,除可以加收中央考试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考务费外,不得向考生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请你厅督促收费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具体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年3月底前向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收支情况。
四、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主动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文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前需重新报批。《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19〕214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25年4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