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发改价格函〔2020〕547号)
来源:安徽价格信息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通知》(皖政办〔2017〕43号)要求,现就调整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短途管道运输价格(以下简称“短输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宣城支线、池州支线、安庆支线、青阳支线等4条支线短输价格由现行0.20元/立方米下调为0.15元/立方米;其他支线短输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二、本次下调价格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相关各市要根据调整后的价格,及时疏导终端销售价格,不得截留,确保降价红利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
三、经省政府同意,今后省内天然气短输价格调整周期由每年1次调整为每3年1次,从2021年开始计算新的周期。
2020年12月23日
扫描二维码以在移动设备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