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安徽价格信息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现就我省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提高责任意识,主动对接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并加强《公告》的政策宣讲,抓好落实。在本级发展改革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转载《公告》及答记者问,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当地商协会的行业引导作用,督促有关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明确月饼生产成本构成。月饼生产成本包括馅料、包装材料、人工、能耗、折旧等合法、相关、合理成本费用。违法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作为馅料的成本,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的馅料成本或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的包装材料成本,任何形式搭售或以礼盒等形式混合销售的其他商品不得计入月饼生产成本。
三、开展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在中秋节前和中秋节期间,各地发展改革委要通过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设立监测点等方式开展月饼价格监测,同时开展市场巡查,全面了解月饼市场动态和销售价格,及时掌握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发现月饼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违反《公告》有关规定的,要及时转告相关部门予以处置。对省内生产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经营者开展专项成本调查。
四、加强部门协调。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积极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加强从事月饼生产、销售活动经营者的行业指导和监管执法,重点关注酒店、餐厅、电商平台等领域,重点抽查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单价超过500元的经营者,严厉打击过度包装、搭售及混合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等行为。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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