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耿楼船闸、汊河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皖发改价费函〔2023〕234号
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核定耿楼船闸、汊河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皖港航〔2023〕87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执行河道船闸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皖发改收费〔2019〕148号)等有关规定,耿楼船闸、汊河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按我省省管船闸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即:重载船舶每吨次0.72元,空载船舶每吨次 0.54元。
二、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我省船闸收费政策,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3年。执行期间,请及时报告收费执行情况,期满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核准收费标准。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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