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颍上复线船闸继续执行全省统一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安徽价格信息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皖发改价费函〔2024〕174号
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颍上复线船闸继续执行船舶过闸费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皖港航〔2024〕3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我省河道船闸正常运行,同意颍上复线船闸在原收费标准执行期满后,继续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执行河道船闸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皖发改收费〔2019〕148号)规定的省管船闸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即:重载船舶每吨次0.72元,空载船舶每吨次 0.54元。
二、你公司要健全船闸收费监管制度,加强收费成本管理,督促各船闸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船闸收费政策,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每年3月底前,要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报送船闸收费收支情况。
三、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5年。执行期满前,请按规定重新明确收费标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执行沙颍河航道颍上复线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1〕142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