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安徽价格信息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相关规定,现就调整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3月23日晚24:00起,我省0#国Ⅵ车用柴油、89#国ⅥB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分别调整为每吨9615元、10685元,按照我省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决定自2026年3月24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由现行每公里0.036元/人调整为每公里0.048元/人。
请各地做好相关线路道路客运票价核定工作,并督促道路客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3月23日
